关于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

关于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

对于有些市民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多,打算在购房提取部分作为首付款的情况,工作人员提醒,对于同一次购房行为,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加上公积金贷款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。“商品房总房价以购房合同所列房价为准,二手房总房价以合同价、契税价或评估价三者最低值为准。”

上一条:-
下一条:关于贷款额度

地址:常州市天宁区常州市天宁区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乾盛兰庭11-102号
电话:0519-83830202
邮箱:888888@qq.com
CopyRight 2016 常州万科房产 All Rights Reserved 

苏ICP备17004013号
网站技术支持:常州万创网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