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积金二套首付调至30%

常州房产新政策:公积金二套首付调至30%

立方行  2017-03-28



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


常公积金委〔2017〕1号


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,支持缴存职工的合理住房需求,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情况,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,现就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明确如下意见:


  1. 借款人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(包括公转商补息贷款)还清后,为改善居住条件第二次申请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,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%调整为30%。


  2. 本通知自2017年3月30日起执行。原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。  


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

2017年3月27日


上一条:关于公积金贷款条件
下一条:-

地址:常州市天宁区常州市天宁区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乾盛兰庭11-102号
电话:0519-83830202
邮箱:888888@qq.com
CopyRight 2016 常州万科房产 All Rights Reserved 

苏ICP备17004013号
网站技术支持:常州万创网络